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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2月 10, 2006

有關於澎湖群島島嶼清查與面積

據11/27到縣府與長官請益後得到的答案是, 有關於"澎湖群島島嶼數量清查"案, 經內政部召開"澎湖縣島嶼數量及面積修正"研商會議結論, 為求公正合理, 在計算島嶼面積之基準統一規定之前, 澎湖縣面積仍暫以目前官方統計數據為準(64島), 另島嶼數量方面, 則尊重縣政府清查之結果. (應就是所謂90島).
另外海軍大氣海洋局於93年就曾做過澎湖群島實測(望安, 七美除外), 每個島嶼實測後之結果, 潮位面均不相同, 海洋局將於97或98年完成望安, 七美之實測, 屆時內政部將考慮以海洋局實測結果作為官方正式之料.
爭議處: 依聯合國海洋公約第121修規定, 島嶼是四面環海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之陸地區域, 而縣府委託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辦理的"澎湖群島島嶼數量清查"案, 因考量島嶼面積計算係以平均海水面測量, 故所依據之衛星影像攝影時間, 約在平均海水面時. 另依據內政部召開"澎湖縣島數數量及面積修正"研商會議記錄,其中海軍大氣海洋局代表表示, 滿潮之定義仍不明確, 尚可區分平均高潮面, 最高高潮面及約最高高潮面, 故潮位之認定仍有爭議.

結論: 目前的清,查結果與面積只能供學術研究參考之用.
按月累計每日之半日週潮(Semidiurnal Tide)或日週潮(Diurnal Tide)或混合潮(Mixed Tide)中較高之潮位值,再除以累計次數而得之商數,是為平均高潮位(Mean Lower LowWater) 。 一段時間中高潮中之最高者,或稱最高潮水位(Maximum High Water Level)或稱最高高潮面(H.H.W.L.)。  <- 資料來源 中央氣象局氣象科技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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