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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8月 16, 2013

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103次會議審議決議:先公展,再審議!

未來的海洋國家公園
2013.08.16. 這一天是許多關心澎湖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暫名)命運的朋友十分關注的一天,因為今天下午2點半,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將召開第103次會議,審議計畫書,若審查通過,將送行政院審核,一般預料應是會順利通過,之前我也是這樣認為,不過在一群熱心的朋友及關心家鄉狀況的朋友們積極動員或是仔細閱讀計畫書後,我們提出了一些的質疑,最後在這麼一群可愛朋友的走動後,決定發出心聲並參加這場審查會議去旁聽。
原先只知道三個村皆有抱怨,但您我都知道抱怨歸抱怨,沒有反應根本無效,但時間已逼近了,我們也擔心反應都太慢了...就這樣,我們的共識是將具體的反應以陳情書、媒體、電訪或EMAIL委員或現場方式展開,當然我人在高雄,工作很忙離不開,當日只能用電話關心。

(以下先後順序我無法考證)
首先:
東嶼坪先行發難,認為此案影響東坪村漁業活動及生計,不同意成立,且針對計畫書尚有疑慮,請暫停審議,公開相關資訊等。

東吉也出聲了,而且看到Facebook,事實上鄉親罵聲連連!

接著環境資訊中心,在電子新聞刊出了一篇:南方四島擬納入國家公園 居民:計畫書看不懂 應暫緩審查。內容和我們想像中的差不多,擷錄村民的反應:
*****
西嶼坪居民蔡先生表示,國家公園至今都未提供書面資料,不願意把話說清楚,應該白紙黑字寫清楚,讓居民了解之後再來討論,不要只是開會、空口說白話,到時候會議紀錄怎麼寫,也不知道。
東嶼坪張先生表示,營建署的說明會只有說願景,說要保護海洋,讓遊客來、發展觀光,卻未將具體作法說清楚。在相關規定限制未言明下,當地居民十分不放心,擔心劃入國家公園之後,會不斷要求、限制當地居民。他強調,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而且要說清楚;管制外來違法的撈捕採集行為等。
東吉的鄭先生說,海管處都說會促進當地繁榮、建設,卻未說明清楚相關限制,只說不影響居民生活簡單帶過,且居民取得資訊不易,常常不曉得計畫進行到哪裡,營建署應提供完整資訊給居民。
海洋公民基金會則要求應參照《都市計畫法》第19條,計畫書送計畫委員會審議前,應公開展覽,周知社會大眾;建議委員會能到澎湖當地進行,當地民眾不清楚分區管制相關規定,透過邀請當地居民及地方社團代表出席與會,詳細說明及澄清疑義。
*****
然後下午就審查了...據關心本議題的夥伴所述,14:30開始約1600她們被請求離席(要審查),約17:30(本)103次會議審議結束,結論:先公展,再審議

聽到這結果,我只能說雖沒滿分,但給80分!
我最想的答案:退回修改,公展及說明會後再審議。

開會時,我重新估計結果會是:
同意(無條件通過)(機率25)
同意(附帶條件通過)(機率25)
緩議,重起說明會(機率30)
公展後再審議(機率20)<----- 決議
不同意(機率0)
退回修改,公展及說明會後再審議。(機率0)<--但這是我最想要的答案。

在此我先聲明:我不是國家公園的背骨小孩 XD (大笑中!),
誰說國家公園志工一定是100%贊同國家公園任何事?
我很支持國家公園的保育等理念(無論哪個國家公園),但我希望它能長久且做的很好,而不是口說空話,紙上國家公園,另一方面,我也希望我是四島村民的好朋友,雖然很難,但我很努力 XD,不過現在看起來比較像兩面人,村民不一定喜歡(因為認為我是國家公園人馬派來滲透),海管處若知道我唱反調可能也會覺得我背叛國家公園?

事實上沒那麼嚴重啦,我的中心思想又沒變!(計畫書有許多資料有誤,這些無關村民權益,所以暫不討論,以後可以慢慢修)

事實上成立海洋國家公園立義很好,我也不反對,但台灣的國家公園真的太多了 ^^
但這都不是我會發聲的原因~
我十分在意海管計畫書中所寫:充份溝通,村民瞭解也認同支持!
怎麼那麼巧,我身邊的夥伴正好都不認同有"充份溝通",比較像是"布達"訊息,管你有說沒有懂?有的問題答案很遙遠,很空洞,可不可行?海管處到底有沒有傾聽回饋的問題啊?有沒有積極正面的去面對問題?避重就輕根本無濟於事。

第二個我很介意點的:未公展即進行審議,明明就知道有一堆問題躺在那,沒看見,不代表沒有!不處理,不代表問題會自動消失,冷處理不見得是最好的處理。法條雖沒規定一定要公展,但海管處,你怕什麼?拖太久?還是???
怕不像計畫書所言?充份溝通,村民瞭解也認同支持!如果不是,村民都認同且很支持!公展一個月或多久,再來審議,有什麼關係?莫非心裡有不可告人之祕密?還是有成立的日期壓力?(結果這樣弄下去,真的有比較快?只變成當地民眾更不相信海管處,雙輸的結果)
海管處不是應該要像辦喜事一樣,在官網公告,歡迎大家來檢視,並告知我們要在何時何地辦審議,歡迎大家有興趣來旁聽,一起參與這座國家公園的誔生旅程?
當然這是最好的狀況,但事情一定不可能那麼完美,一定有人會有其它意見,那就要看看如何說明溝通了,我也知道四島這座國家公園拖得有點久了,不過,有大家的背書,相信未來執行起來也較順利,偏偏做出來的讓人家覺得偷偷摸摸,也沒搞清楚,好像一下子就要通過了,民眾當然反彈,即使通過了,未來恐怕也是顆未爆彈。

說實在的,我沒詳細看過國家公園的計畫書,也不知道是不是內容都很空洞?很深奧?或是前後不對稱?所以對內容真的蠻訝異的(心中OS,怎麼那麼空,大部份都在未來?有時在想,論文若寫這樣應該就畢不了業,不過這畢竟是"計畫書"不是研究結果,若要說錯也有失公平吧) ^^b 不過撰寫人員還是很辛苦的研究,不然怎麼生出這一份那麼厚的計畫書,還是要給承辦人員一些鼓掌吧!

雖然我沒有細仔的一字一字瞭解,但還是很認真的全部2百多頁都翻閱過一次。
我想應該沒有人比我更無聊的了吧 XD,我在想或許我認同這塊澎湖土地,對它有一份特別的情感,希望計晝書寫的水準能更好,資料更精確。
澎湖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計畫書(草案)102年7月審議版

摺起來的是我有疑問的

這個真的很有趣
其中成效評估指標架構:環境廢棄物處理,回收率>50%,我就很好奇,這個回收一半的指標是怎麼被評估出來的?如何被驗證?(好啦,這個可能沒什麼)

我覺得最有趣的是2015~2030年的魚貝指標,表格中寫2015年蝶魚~0.5隻/100平方公尺,我很好奇,這個一百平方公尺0.5隻魚是怎麼弄出來的?
再說,沒有"定點"檢測,這應該很難比較保育成果?除非是全域的檢測(那也需說明清楚)。
舉例:(暫不論天候日期時間水流水溫等變動因子),假設,我在2013年8月A點(魚的密度高的地點做檢測)得到是100平方公尺是200隻魚,到2018年8月再回到A點,得到100平方公尺是400隻魚,我可以推估說是保育有成。
相對的,若我在2013年1月在B點(水流很急,無棲地幾乎沒有魚的地點)檢測,發現100平方公尺只有1條魚,2018年8月到A點,一樣發現100平方公尺有400條魚,你可以定論復育有成嗎?
沒有一定的地點,相近水溫,測查方式做這個假設指標似乎有點空虛(或許水下體檢就只能這樣?因為這一行我是外行的,所謂隔行如隔山,這樣的批評不公平,敬請包涵),不過我們往前翻到3-14頁(一)經濟性魚種:根據2009年調查資料,澎湖南方四島淺水域,蝴蝶魚數量與種類量均屬正常,依珊瑚礁總體檢指標生物每100平方公尺涵蓋的族群密度:蝶魚: >5隻.....
那麼我們希望2015年蝶魚復育目標變成100平方公尺~0.5隻?
那...還要復育嗎?還是說2013年已只剩下~0.1隻?在計畫書中不是應該來分析現況嗎?
經濟價值
接著,這一段也很有趣?對於經濟價值,海管處用具有同質性之推動中之北方三島成立海洋國家公園之調查研究進行參考推估。
我就覺得更有趣了,北方三島,有比南方四島更有機會成為國家公園嗎?若沒有,那麼海管處應該是積極投入南方四島的調查研究,而不是拿北方三島的參考數據套在南方四島,南北島嶼可看性不同,居民屬性不同,用4000人*北方三島成立海洋國家公園的經濟效益總價值每人每年4859算得2000萬,這我想都沒想過 XD (就像壽山是山,陽明山也是山,玉山也是山,雪山也是山,若要估算壽山的經濟價值,拿陽明山、玉山、雪山去推估這樣是何理的?)

還有很多很多...
來自計畫整理
這一頁,事實上計畫書中有許多是"參考"其它書而得來的,我建議應有文獻來源,舉例:本頁舉麒麟塔為例是擷錄黃有興、甘村吉著作~澎湖的辟邪祈福塔:西瀛尋塔記(見左,畫紅線為計畫書的字),事實上,這座塔,塔前字為:麒麟塔,我相信計畫書應是我去之後才寫的,所以計畫書內容不可能會有看到麒麟寶塔字眼,不過這些都是小事,只需修正,像西嶼坪,也沒有石塔,計畫書的東嶼坪石塔一下子虎塔一下子池府塔,事實上都是同一座塔,不清楚的人還以為有兩座塔。

看來計畫書應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不過我想要說的是,這不是成功的擋下了國家公園,這個只是公民應有知的權力,我們只是希望國家公園多花一些時間再與民眾溝通,體恤民意,用心傾聽,利益相關的村民也應在這段時間內,積極的把問題回饋,我並不希望有下次再有"看不懂,沒聽過計畫書" ^^ 家園屬於各位的,希望各位能謹慎評估,檢視,小水不是居民,只是遊客,看的角度當然也有所不同 :),但我希望假使有一日,四島成為國家公園,是帶給這環境更友善,對居民更好,資料更完整正確的新國家公園。

雖然決議是:先公展再審議,和我期待的不同(我期待的是:先公展,再說明會,修訂審議版文件,再公展,再審議,審議前行文各村里辦公室(張貼在公告欄,如安檢站或是公廟),上海管處的官網公告(不然官網要做什麼?)

請海管處將說明會村民之意見、討論納入會議記錄,並將說明會的結論或決議及相關問題的解釋一併發給村里辦公室,最終一併併入計畫書。

PS . 我對澎湖國家公園的確是有很大的期待,但我並沒有先入為主一定要成立或是一定不要成立的想法!但希望成立了之後不是一本紙上國家公園。

相關會議:(本網頁不負責更新文件內容,若有異動以官方文件為準)
澎湖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計畫書、圖(草案)第1次審查會議紀錄
澎湖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計畫書、圖(草案)現場勘查暨第2次審查會議紀錄
澎湖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計畫書(草案) 報署 102.04.
澎湖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計畫書(草案) 審議版 102.07. 
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103會議紀錄(澎湖南方四島) 102.10.

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970923(澎湖縣政府公告)
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980915(澎湖縣政府公告,修正版)

3 則留言:

  1. 大哥:
    看到你對南方四島及國家公園的用心與期待,著實令人欽佩.
    這麼多的問題一定要讓它公諸於世,尤其是海管處,想請問是否介意這篇文章轉送海管處相關承辦人員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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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位朋友您好,因為小弟在環資 http://e-info.org.tw/node/88792 官網一文最後讀到"這次會議決議,南方四島成立海洋國家公園案,原則可行,但請海管處公開展覽計畫內容,加強說明,補足程序後,即可報行政院簽核。"與我標題所述的"先公展,再審議"有很大落差,前者等同實質通過僅補足程序,後者需再協調審核,不知海管處會不會介意?若不介意,可以轉送給相關人員,而且我很樂意提供我自己閱讀後的資料。以上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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